在互聯網領域創(chuàng)業(yè)的人越來越多,但究竟怎樣才能打造出成功的互聯網產品,一直存在著理解的誤區(qū),也困擾著很多創(chuàng)業(yè)者。
從我個人多年的實踐中,我認為互聯網產品有幾個容易被忽視的特點:第一,互聯網產品要有一個靈魂,要符合相關領域的游戲規(guī)則,能打動用戶的心。如果這一點沒做好,產品外觀做得再華麗,后臺再強大,也很難成功。打動用戶的心,這好像是廢話,但也最質樸,很多產品其實不是在真正滿足用戶需求,而是在發(fā)明或幻想用戶需求,甚至逆著用戶需求在做。像國內很多SNS網站都模仿Facebook,盡管很像,但都不太成功,而開心網摸對了用戶的脈,中國互聯網用戶上SNS實際是以開心、娛樂為主,簡單、容易上手、好玩的小游戲就打動了用戶。
第二,互聯網產品需要不斷運營、持續(xù)打磨,好產品是運營出來的,不是開發(fā)出來的。而傳統的軟硬件產品都有個物化的載體,不可能經常改,比較穩(wěn)定。互聯網產品的本質是服務,就是通過某種形式的橋梁和窗口把服務傳遞給用戶,由于用戶的需求不斷在變,產品就要隨時調整。早些年微軟的Windows XP比較成功,因為在傳統軟件時代,用戶需求不多,廠商很容易能了解到;到了互聯網時代,閉門造車出來的Vista就不可避免的失敗,用戶需求變化太快了,廠商對此沒有把握。
產品一定是讓人去用的,不斷根據用戶反饋去修正?,F在很多人都在講“以用戶和市場為中心”,但實際上還是“以公司為中心”。我曾經看過一家大公司的內部報告,說要做一個IM產品打敗騰訊,說可以為自身帶來什么價值,可以整合內部產品等,但從頭到尾沒有涉及能為用戶創(chuàng)造何種價值。這種出發(fā)點必然決定失敗的結局。
我認為自己做客戶端的資歷比馬化騰要深,但如果真的做一個IM產品,在產品細節(jié)和技術上可能比他做得好,但很難比他成功。我們倆的背景不一樣,我做傳統軟件出身,而騰訊的創(chuàng)業(yè)團隊是從做傳呼的潤迅出來的,之前就在做服務,這一點給了馬化騰很大的幫助。這是一個分水嶺,馬化騰很早就掌握了互聯網產品的規(guī)律,把它當成服務來做,持續(xù)改進。
無論你的想法高明與否,我認為都不如用戶的選擇高明。有了任何想法,不要奢望做到完美再推向市場,不如先簡單地做出一點點,就拿到市場上做實驗,一旦對了就迅速跟進,一旦不對調整的成本也很低。把用戶作為試金石,集小勝為大勝。
從前面兩點可以推出第三個特點,大家都說產品要做到專注和極致,對于互聯網產品我感覺是“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在產品方向上,一定要先學會做減法,而不是做加法。要先找對一個點做到極致,否則你什么功能都做,最后都不突出,沒有鮮明的賣點。
如果你掌握了互聯網產品的規(guī)律,可能你不用太多的人力,只要瞄準用戶的需求點,同時在技術開發(fā)方面,采用“小步快跑,循序漸進,不斷試錯”的思路,我覺得就有可能會超過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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