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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云投訴華為云 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予以駁回

 2018-05-25 21:01  來源: A5創(chuàng)業(yè)網(wǎng)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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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創(chuàng)業(yè)網(wǎng)(公眾號:iadmin5)5月25日訊,長達半年之久的有關華為云和阿里云涉及一樁千萬級別政府公有云服務采購的項目糾紛,終于有了結果。經(jīng)過審查,被認為證據(jù)不足,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因此,對此投訴予以駁回。

涉事項目為“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絡學院培訓平臺轉型升級公有云租用項目”。到2017年,公有云服務即將到期,為保障網(wǎng)絡培訓平臺繼續(xù)穩(wěn)定可靠地提供服務,決定繼續(xù)采購周期為三年的公有云服務。華為軟件以1050萬人民幣的報價拿下了該項目。但是參與招標的阿里云對結果不服,認為華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對此事進行了投訴!

財政部對此進行了調(diào)查。5月22日,財政部發(fā)布570號采購處理公告,宣布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證明華為軟件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因此,根據(jù)《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投訴缺乏事實依據(jù),駁回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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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確實提到,華為云招標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認證證書的確不符合招標相關要求,但是扣除相應得分后,華為云仍然在招標中排名第一,不影響中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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