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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為微商和個人代購轉型指明方向

 2019-01-02 15:15  來源: 互聯(lián)網(wǎng)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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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以后還能做嗎?個人代購還能做嗎?《電商法》給出明確答案:微商和個人代購野蠻生長的日子過去了,除非轉型,微商和個人代購要涼了!

可以肯定,旨在規(guī)范電商健康有序發(fā)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電商法》對你的朋友圈也會起到一定的凈化作用。因為制造了微信朋友圈82%垃圾廣告的各種微商和各種代購都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受《電商法》的管轄。滴水世界分析指出,微商和個人代購要涼了,除非轉型,別無出路,為什么這么說呢?

一、賣貨需登記:電商法明確,利用微信朋友圈、網(wǎng)絡直播、個人網(wǎng)站等方式從事銷售經營活動的個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依法納稅。例如,過去可隨便在朋友圈賣網(wǎng)紅小龍蝦、臟臟包都沒人管,《電商法》實施后則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否則會受到處罰。

二、依法納稅義務:按照《電商法》規(guī)定,包括微商和代購者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依照稅收的規(guī)定,申辦稅務登記。

三、承擔物流風險:《電商法》規(guī)定電商經營者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并承擔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配送中的貨損由微商和代購承擔。

四、出具購物憑證或發(fā)票?!峨娚谭ā芬?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fā)票或者電子發(fā)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jù)。”也就是說微商、代購等賣了產品、提供了服務都要出具發(fā)票或服務單據(jù)。

……

其他的規(guī)定先不說,僅憑這幾條,以寶媽為主體的微商和個人代購有多少能達標?

讓微商和代購們按上述要求辦手續(xù),做正規(guī)的買賣并不現(xiàn)實。因為微商和代購的主體是寶媽,她們做微商、做海淘代購圖的就是少投資、不正規(guī)、無監(jiān)管、不納稅,利潤來源就是賺差價、正品假貨摻著賣。你要她們都去開公司、做個體戶或者在淘寶之類的電商平臺開店,還要納稅、出發(fā)票顯然不現(xiàn)實。

其實微商和海淘代購的日子從來不好過,一方面是無孔不入到處拉人、辛辛苦苦背貨,提心吊膽過關,還要被上帝懷疑真假,自己刷爆卡墊錢,辛苦拉的團隊也不過是幫上家做嫁衣,被貝店、粉象、云集、達令家之類的所謂平臺坑的吐血都無從維權、無處訴說,是不折不扣的接盤俠。另一方面,還得天天給自己打雞血,從早到晚的表演,裝的很風光,其中的辛酸和風險做過微商和代購的人都知道。

所以,對微商和個人代購者來說,正確的選擇只有一條:認清形勢抓緊轉型,利用前期積累的人脈資源,擁抱合法、正規(guī)、長久的社交電商,例如花生日記。讓你現(xiàn)在的客戶和人脈變成你的花生日記粉絲,也就是讓她們成為你永遠的專屬搖錢樹。說到這里,送個免費升超級會員的邀請碼ddyy55。如果猶猶豫豫,抱殘守缺的繼續(xù)做微商、做代購,任你再怎么聲嘶力竭也避免不了辛苦積攢的客戶人脈流失殆盡。畢竟微商和代購再怎么包裝也無法洗脫售假成風、變相傳銷、違法走私的弊端,不可避免的滑向消費降級,與服務標準化、監(jiān)管規(guī)范化、消費透明化的趨勢背道而馳。

與沒落的微商和代購相反,作為具備分銷機制、合法合格的社交電商平臺,花生日記的本質是分享,幫助淘寶和天貓引流,以隱藏優(yōu)惠券為利器促成交易,因此:

不存在資質的問題:淘寶、天貓就是電商的代名詞,沒有資質的賣家上不了淘寶和天貓。

不存在物流風險:付款在淘寶,安全有保障,發(fā)貨、售后全部由平臺完成,不滿意就退貨。

不存在墊付資金和壓貨的問題:你只需要專注于分享即可,淘寶和天貓就是你的倉庫。

幫助消費者省錢、幫賣家成交、自己也獲得豐厚的報酬,實現(xiàn)共贏,無投資、無售后、無風險、一天賺幾千,成人達己,這才是對分享經濟的遵循。

以花生日記為代表的社交電商的興起對你而言,是社交關系網(wǎng)絡變現(xiàn)的最佳途徑,也是挖掘自身潛能,實現(xiàn)零成本創(chuàng)業(yè)的最佳選擇,是實現(xiàn)財富積累和人生逆襲的歷史性機遇。

不破不立,每一次大的變革表面是市場的大洗牌,其實是經濟升級和階層合理流動的手段,是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必然。每一次變革都是一次可遇不可求的機會,讓有頭腦、有遠見、有魄力的人從社會的最底層脫穎而出,而看不清方向、看不懂趨勢、抓不住機遇的大多數(shù)人則被淘汰到更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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